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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單元 基本人權篇:集會自由相關議題之探討-練習單-

授課教師:陳怡如編寫(國立交通大學、真理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1.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是否規定,和平集會之權利,應予確認。除依法律之規定,且為民主社會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寧、公共秩序、維持公共衛生或風化、或保障他人權利自由所必要者外,不得限制此種權利之行使?此相當於我國憲法第幾條規定的何種人權?
  2. 根據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表現自由之範疇包括那些人權?何種人權對於一般不易接近或使用媒體言論管道之人,係保障其公開表達意見之重要途徑?
  3. 根據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何種人權旨在保障人民以集體行動之方式和平表達意見,與社會各界進行溝通對話,以形成或改變公共意見,並影響、監督政策或法律之制定,係本於主權在民理念,為實施民主政治以促進思辯、尊重差異,實現憲法兼容並蓄精神之重要基本人權?
  4. 根據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何種人權為人民與政府間溝通之一種方式。人民經由此方式,主動提供意見於政府,參與國家意思之形成或影響政策之制定?國家是否在消極方面應保障人民有此自由而不予干預;積極方面應提供適當集會場所,採取有效保護集會之安全措施,使其得以順利進行?
  5. 同志大遊行、入聯路跑活動、紅衫軍遊行、太陽花學運,屬於何種人權之行使?
  6. 集會遊行法是否為保障人民集會、遊行之自由,以及維持社會秩序,特予制定?
  7. 集會遊行法所稱遊行,是否指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舉行會議、演說或其他聚眾活動?集會遊行法所稱集會,係指於市街、道路、巷弄或其他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之集體行進?
  8. 集會遊行法所稱主管機關,係指何單位?集會、遊行所在地跨越二個以上警察分局之轄區者,其主管機關為何單位?
  9. 根據集會遊行法規定,集會、遊行不得在哪些地區及其週邊範圍舉行,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立法院是否為集會遊行禁制區(集會、遊行原則上不得舉行之地區及其週邊範圍)?行政院是否為集會遊行禁制區(集會、遊行原則上不得舉行之地區及其週邊範圍)?地方法院是否為集會遊行禁制區(集會、遊行原則上不得舉行之地區及其週邊範圍)?集會遊行禁制區(集會、遊行原則上不得舉行之地區及其週邊範圍)經主管機關核准者,是否仍得舉行集會遊行?
  10. 根據集會遊行法規定,室外集會、遊行,是否原則上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依法令規定舉行之室外集會遊行是否例外不須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學術、藝文、旅遊、體育競賽或其他性質相類之活動是否例外不須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宗教、民俗、婚、喪、喜、慶活動是否例外不須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室內集會是否須申請許可?室內集會使用擴音器或其他視聽器材足以形成室外集會者,以室外集會論,原則上是否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同志大遊行、入聯路跑活動、紅衫軍遊行、太陽花學運,是否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11. 根據集會遊行法規定,室外集會、遊行,應由負責人填具申請書,於幾日前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12. 根據集會遊行法規定,申請室外集會、遊行,同一時間、處所、路線已有他人申請並經許可者,主管機關是否應予許可?
  13. 根據集會遊行法規定,應經許可之集會、遊行未經許可或其許可經撤銷、廢止而擅自舉行者,主管機關是否得予警告、制止或命令解散?
  14. 根據集會遊行法規定,集會遊行之不予許可、限制或命令解散,是否應公平合理考量人民集會、遊行權利與其他法益間之均衡維護,以適當之方法為之,不得逾越所欲達成目的之必要限度?
  15. 根據集會遊行法規定,集會、遊行,經該管主管機關命令解散而不解散者,應如何處罰?應處罰何人?此處罰屬行政制裁還是刑事制裁?
  16. 根據集會遊行法規定,集會、遊行經該管主管機關命令解散而不解散,仍繼續舉行經制止而不遵從,應如何處罰?應處罰何人?此處罰屬行政制裁還是刑事制裁?
  17. 十餘人未依集會遊行法第8條第1項規定,先向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申請許可,即擅自至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周邊,以舉標語牌及駕駛宣傳車方式進行抗議司法審判不公之聚眾活動的室外聚會,案經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執勤人員先於九十六年四月三日九時二十五分舉牌警告,次於九時四十五分舉牌命令解散,惟總召集人未依令解散離去,復於當日十時舉牌制止後,總召集人始自行帶領集會群眾駕車離去。根據集會遊行法規定,何單位可對何人為如何之處罰?被處罰者不服,是否可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18. 警察對一位手持國旗傘的婦女驅離,如果該婦女的舉動是有某些訴求要表達,則警察此舉係限制婦女憲法第幾條所保障的什麼自由?如果該婦女的舉動並無任何訴求只是單純路過,則警察此舉係限制婦女憲法第幾條所保障的什麼自由?
  19. 事前經過申請許可的合法集會過程中,是否可以丟擲石塊砸傷人?警察執法維持秩序過程中,是否應遵守比例原則?「野草莓運動」主要的訴求在修改什麼法?
  20. 根據集會遊行法規定,集會、遊行之負責人,未於集會、遊行時親自在場主持,維持秩序,何單位可對何人為如何之處罰?被處罰者不服,是否可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21. 集會、遊行之負責人,宣布中止或結束集會、遊行時,參加人應即解散。參加人如未解散,負責人又未疏導勸離,何單位可對何人為如何之處罰?被處罰者不服,是否可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22. 釋字第445號解釋是否肯定事前許可制只要謹守時間、地點及方式等(形式審查)未涉及集會、遊行之目的或內容之事項(實質審查)進行管制即屬合憲?
  23. 釋字第718號解釋是否認為,為維持社會秩序之目的,立法機關得視事件性質,以法律明確規範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遊行,改採許可制以外相同能達成目的之其他侵害較小手段?
  24. 如果紅衫軍遊行屬於喜慶活動,是否還要事前申請許可?如果主管機關考量紅杉軍有終結貪腐政權之政治訴求,與單純參與國慶活動者有別,是否須經事前申請許可?主管機關對於活動訴求主張內容之考量,雖為界定是否為喜慶活動所必要,但此是否已涉入實質審查?果為如此,是否違反釋字第445號解釋之要求?
  25. 根據集會遊行法規定,集會、遊行經該管主管機關命令解散而不解散,仍繼續舉行經制止而不遵從,倘若主管機關命令解散及制止行為未公平合理考量人民集會、遊行權利與其他法益間之均衡維護,未以適當之方法為之,業已逾越所欲達成目的之必要限度,或者雖公平合理考量人民集會、遊行權利與其他法益間之均衡維護,且以適當之方法為之,並未逾越所欲達成目的之必要限度,但無足夠證據認定首謀者為何人,法院對於檢察官起訴之被告是否仍可處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問題與討論:

  1. 你對太陽花學運(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Q2RaatTsEg&nohtml5=False)有何看法?
  2. 你對野百合學運(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rr6Col4gEo&nohtml5=False)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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